重磅消息:上海超市禁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(包含可降解、不可降解)

2022-08-04 287 苏州和塑美

2022年7月29日,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进行答复。该提案为《关于防止“一次性”无纺布成为新污染源的建议》。


上海市监局表示,上海《实施方案》以“循环经济”理念为指导,突出强调“减源头、控末端、促循环、防泄露”,构建覆盖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。对塑料购物袋提出比国家更为严格的禁限要求,即在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等五大场景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(可降解、不可降解都包含在内),并鼓励市民自带购物袋前往上述场所进行购物。通过推广使用布袋、无纺布等可多次重复的环保购物袋,大幅减少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,达到源头减量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目的。


以下为原文


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的答复


民建上海市委:


贵委提出的《关于防止“一次性”无纺布成为新污染源的建议》收悉,经研究,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:


一、本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情况


上海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,根据国家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部署安排,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生态环境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《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》(沪发改规范〔2020〕20号),并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上海“十四五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予以推动落实。建立了上海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,制定年度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,召开工作推进会议,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评估。


上海《实施方案》制定过程中,鉴于本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的实际情况,未强调推广可降解塑料袋,主要是由于本市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,推广可降解塑料袋实际意义不大。其中:干垃圾实现全量焚烧,是否降解没有区别;湿垃圾的处置方式基本都为厌氧发酵,缺乏将可降解塑料袋进行好氧堆肥的场地条件。


为此,上海《实施方案》以“循环经济”理念为指导,突出强调“减源头、控末端、促循环、防泄露”,构建覆盖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。对塑料购物袋提出比国家更为严格的禁限要求,即在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等五大场景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(可降解、不可降解都包含在内),并鼓励市民自带购物袋前往上述场所进行购物。通过推广使用布袋、无纺布等可多次重复的环保购物袋,大幅减少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,达到源头减量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目的。


为进一步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,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:一是为了加强商场、超市等企业对于政策的理解,组织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宣贯培训,累计覆盖各类商场超市逾2700人次。二是组织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,通过申报评审遴选出复海(上海)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,在上海市域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工作,聚焦冷链生鲜等品类,力争探索出可复制、可推广、可持续的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模式。三是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。组织开展塑料类可回收物单独回收试点,提升塑料废弃物规范化回收水平和回收率。四是鼓励再生利用企业发展,印发实施《关于进一步支持上海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解决资源循环利用企业“落地难”、“不稳定”、“能级低”等问题,鼓励探索推广可再生利用的环保袋产品,不断提高资源化再生利用水平。


同时,我们还加大力度进行塑料废弃物的收集清理,尽可能减少环境泄露风险。一是建立全市域全覆盖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,将农村地区和全部A级旅游景区均纳入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,并按照相关标准投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;二是加强江河湖海塘塑料垃圾打捞清理,通过开展常态化水面保洁、清洁海滩、船舶生活垃圾接收和监管执法等一系列行动,持续减少塑料垃圾环境泄漏量。


二、目前我国对市场准入和标准制修订的相关规定


对于贵委提出的“提高无纺布袋生产准入门槛”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,一般而言,行政许可应由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定,对尚未制定法律、行政法规的,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,但其设定的行政许可,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,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。目前,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,无纺布袋未被纳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。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,地方提高无纺布袋生产准入门槛缺乏依据,也不符合《行政许可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

对于贵委提出的“制定降解塑料地方标准”,我国《标准化法》第22条规定“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、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”。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《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进一步明确“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,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、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”。降解塑料属产品标准,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制定地方标准的领域。


三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
下阶段,本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将根据国家关于“十四五”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新部署、新要求,持续落实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、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,跟踪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推进情况,在大力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的同时,进一步完善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,并不断完善强化末端泄露风险管控制度举措。

 

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 

2022年7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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